依據110年8月2日新北教特字第1101414454號涵辦理。
110年8月31日前認定方式採計居家服務6小時,9月1日起至10月31日依原規定辦理。
10月31日前若因疫情停課無法到校完成服務學習者,亦可採用居家服務方式認定。